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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人民法院“双提升”专项行动公开承诺
作者:马卓  发布时间:2022-05-11 11:15:34 打印 字号: | |

在全市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中,为强化责任,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载体,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1.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安排专人引导当事人立案、咨询、递转材料,告知诉讼流程以及诉讼风险,用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来传达司法的人文关怀。

2.一站通办诉讼事项。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保障水平,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服务。

3.全面落实告知义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当事人起诉材料不齐全的,能当场解决的,及时提供相应服务;当场无法解决的,做好释明工作,一次性提供补充或补正材料清单,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

4.无障碍现场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及人民法庭设置自助立案区,配备导诉员,当事人不会操作网上立案的,由导诉员帮助完成。申请跨域立案的,当事人可选择就近法院(人民法庭)提交材料,受理法院(人民法庭)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流程。申请执行立案的,由立案人员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核实法律文书生效信息。

5.一次办结网上立案。畅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自助立案服务设施、微信公众号、手机微信小程序云南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渠道及诉讼指引服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办结;诉前调解超过 30天调解不成功的,终结诉前调解程序,当即立案后转入诉讼程序。

6.完善适老诉服。增设老年人立案的绿色通道和绿色窗口,对老年人维权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应直接提供窗ロ立案服务;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提供立案资料代为扫描上传和起诉状口述手写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7.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挂牌设立少年法庭,持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等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咨询师陪审等措施,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8.便捷化退诉讼费。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申请退费只需提供账户、名称、诉讼费用交费票据,由承办法官提供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材料,法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网上按程序及时办理。

9.联动救助困难当事人。建立健全上下级法院联合救助模式,对贫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困难企业等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依法依规扩大司法救助范围。

10.及时兑现生效裁判合法权益。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加大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力度,强化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手段方式运用,妥善做好司法查封土地、房产处置以及司法拍卖房屋腾退等工作。

11.落实窗口服务规则。遵从司法礼仪,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用语,规范诉讼服务、审判执行行为,文明执法办案。

12.保障律师权利。开通律师通道,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对律师受当事人委托递交的诉状应及时处理,对实习律师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开展相关立案工作的,应同等对待。

13.阳光办理信访案件。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开展院领导公开接访、下访活动,依法及时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判后答疑、案件评查和联合听证制度,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14.拓宽监督渠道。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立案监督信箱,拓宽群众反映渠道,避免投诉无门。

15.严肃追责问责。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人民群众反映立案诉服、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置。

16、设立涉企业纠纷立案专门窗口,缩短办案、执行期限等流程。


 
责任编辑:杨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