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亲兄弟没有隔夜仇,打断骨头连着筋”,亲兄弟之间应和睦相处,本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近日,大山包人民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消除了兄弟二人积存多年的隔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骆某德诉被告骆某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大山包法庭进行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系亲兄弟关系,原告于20多年前在自己身份证住址处向杨大某购买了一间住房,当时购房款为1200元,原告把购来的房屋拿给老人居住,后就一直在外打工没有回来,后原告老人过世后,在原告不知晓的情况下,被告擅自把房屋挖毁,并把地基以1000元出售给其兄弟骆某奇建房,原告现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经过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两兄弟和谐相处,审理法官在庭前多次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从家庭生活中小事谈起,努力唤起双方对温馨亲情的美好回忆。看到双方对立情绪慢慢化解,法官抓住案件症结所在,继续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过程中,为了查明事实,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释法、提供法律后果等方式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1200元。
该案审理法官表示:此类案件,当事人往往都是为争一口气,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认真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落脚点,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类纠纷往往涉及一些历史旧账,由于年代久远,举证难度较大,法院如果一味依法裁判往往很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则为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式。
家庭纠纷离不开一个“情”字,将情、理、法相结合,让司法有温度,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大山包法庭将一如既往的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更多元化的解纠工作,发挥好基层调解组织熟悉情况的优势,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